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临海,简称“临”,浙江省台州市代管县级市,位于浙江沿海中部,长三角经济圈南翼,东连东海、西接仙居、南连黄岩、北靠天台,台州地区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,台州副中心城市,一座融千年古城深厚底蕴、江南名城秀丽山水、现代城市繁荣昌盛为一体的古城新市。临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唐以后一直是台州府治,台州府在南宋时为畿辅,临海作为其治所,在各方面均有较大提升。拥有着众多的文物古迹,素有“小邹鲁”和“文化之邦”的美誉,形成了名城、名人、名迹、名特“四名”之城。宋代时曾被文天祥赞曰:“海山仙子国,邂逅寄孤蓬,万象图画里,千岩玉界中。”临海话是吴语台州片的代表方言,保留较多古汉语发音、文言词语和句式。临海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,也是全国首个获得“中国宜居城市”称号的县级市。临海为中国沿海首批开放城市之一,私营经济发展快速,活力四射,是中国股份合作制经济发祥地之一,在这里诞生了中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。